数据监查委员会(DMC):(也称为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SMB)及数据监查和伦理委员会(DMEC))

数据监查委员会(DMC)也称为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SMB)及数据监查和伦理委员会(DMEC),在临床研究的安全性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提高了临床研究所收集结果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临床研究者和申办方负责临床研究的日常管理,而DMC则负责提出临床研究整体实施的建议。

根据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关于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和临床研究统计原则的指南,数据监查委员会(DMC)是“可由申办方建立的独立数据监查委员会,以定期评价临床试验的进展情况,包括安全性数据和重要的有效性终点数据,其可以建议申办方是否继续实施、修改或者停止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

数据监查委员会(DMC)由临床研究申办方选择并设立,以保护临床试验受试者的利益,并保障临床试验的完整性和可信度。DMC具有咨询职能,应完全独立于临床研究申办方和研究者。DMC应是负责中期分析的唯一个体,有权访问有关试验用药物和临床研究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数据。

DMC独立于临床研究申办方和研究者,且中期数据安全保密,确保不可靠结果无法传播且不被视作事实。另外,减少了预先判断,避免对招募产生不利影响,有损修改临床试验的灵活性。DMC可以在提建议时保持客观,临床研究申办方可以在不带偏倚或未事先了解中期研究结果的情况下做出决策。是否接受DMC的建议,完全取决于临床研究申办方。

DMC的类型:

  • 成员完全独立于试验用药物、临床研究申办方/研究者和临床研究中心。主要适用于商业临床试验。
  • 成员可能与临床研究申办方/研究者隶属于同一机构,但并非临床研究团队的正式成员。主要适用于非商业临床试验。

DMC通常用于:

  • 解决主要健康结局的后期临床试验
  • 重要临床试验
  • 寻求监管审批的临床试验
  • 存在高伤害风险或未知风险的临床试验
  • 双盲临床试验
  • 缺少标准操作规程(SOP)的临床试验

DMC的选择应基于以下标准:

  • 具备临床试验的相关经验
  • 具备在其他数据监查委员会(DMC)任职的经验
  • 无既往财务或知识产权利益冲突(对试验用药物有鲜明的观点)

DMC招募:

DMC的成员应包括临床医生和至少一名生物统计专员,其具有处理临床研究实施、方法和中期数据分析的经验。DMC通常由至少3名成员组成,但大规模研究可以扩大DMC团队。

DMC的成员应根据“独立科学家协议”招募,以消减利益冲突的风险,并强调DMC独立于临床研究申办方,利用科学专业知识解释试验数据时不带偏倚。

DMC合同内容应包含:

  • DMC对特定临床试验的目的和责任范围。
  • 保密条款:DMC有权访问中期数据,但有义务对数据保密。任何泄漏都可能危及临床试验的完整性。
  • 从临床试验中收集的科学见解属于申办方的知识产权。但是,DMC新开发的任何试验设计或分析方法均属于DMC的知识产权。
  • 申办方补偿条款。通常情况下,由于DMC并非受雇于申办方,所以不接受补偿。但是,临床研究申办方赔偿DMC的现象逐渐增多,但仅限于DMC主动要求赔偿并经过漫长的谈判过程。
  • 每小时或每次会议支付给各DMC成员的金额。付款金额取决于各成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及其需要履行的职责。

DMC章程

DMC章程这一文件定义了DMC的职责及其与其他临床试验组成部分的关系以及其每次会议的议程。其中还规定了统计监查、确保保密性和交流的指导原则,以及将提供给DMC的盲态和非盲态报告大纲。

章程规定的指导原则应在临床试验开始前的DMC组织会议上由DMC和临床研究申办方讨论和审批。